据说,郑板桥到潍县做县令,第二天就有一个案子,一位财主拉着农夫来到县大堂,让县老爷判农夫的三亩好地归他耕种。郑板桥问他们是怎么回事,财主抢先说:“去年三月五日,农夫因为没有钱买种子向我借了三块大洋,按约定今年的三月五日以前必须还我,若不还我,他的三亩好地就归我耕种了。”
财主得意地说:“我有契约在此。”并呈给了郑板桥。
“晚一天也不行吗?”郑板桥接过契约问财主。
财主十分坚定地说:“晚一个小时也不可以!要不,我们还立契约做什么?”
郑板桥把契约看了一遍,上面写道:“我因无钱买种子,向财主借大洋三块,明年三月五日之前必须付还,如三月五日之前未还,其家三亩好地将由财主耕种。双方特立此据为证。三月五日。”下面是双方按下的手印。
农夫战兢兢地对法官说:“我并不是不还财主的钱。我三月三日去财主家还钱,他家的门锁着没有人,四日再去他家还是没有人在家,三月五日我又去他家,他家只有一个家丁在,说财主走人家去了,明天才能回来,家丁不敢收钱,说契约在财主手里,今天一大早我正要再去还钱,刚出门,财主就硬把我拉来见县老爷您了。”
郑板桥问农夫:“这契约是真的吗?”
“是真的。”农夫真诚地说:“财主既然难缠,我也不想给县太爷大人找麻烦,我愿意还给财主两倍的钱,六块大洋。”
“多么诚实善良的一位农夫呀。”郑板桥又问财主,“只要你不种农夫的三亩地,他愿意付给两倍的钱,也就是六块大洋,你愿意吗?这可是胜过高利贷呀。”
“不行!”财主断然拒绝,“我只想按契约上写的做。更希望县官大老爷公正判决。”
“得饶人处且饶人,”郑板桥劝道:“三亩地对有千亩良田的你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对农夫来讲就是他一家人的依靠,是他的命根子,什么事都可以好商量嘛。”
“没有商量的。”财主狠狠“哼”一声,威逼郑板桥说:“如果县长大人不按契约上判断话,我将上告到您上司济南府那里,甚至告到京城里去,那时您别怪我不给县长大人面子。”
郑板桥想了想说:“你们都听着,本大人现在判决如下:准予财主耕种农夫的三亩地。”逐在契约上写了判词加盖了县政府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