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这样的。在收获季节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荞麦花开得正盛,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地吹拂着田间的草梗,云雀在空中欢唱,蜜蜂在荞麦间嗡嗡地飞来飞去,人们正穿着盛装去教堂做礼拜。万物欢喜,刺猬也不例外。
刺猬正双手叉腰,靠门站着,享受这清晨的和风,悠闲地哼着小曲,这首歌和他平时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没有什么两样。他悠闲地半哼半唱着,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给孩子们洗澡的当儿,去看看他的萝卜长势如何。这些萝卜其实并不是他的,只是离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习以为常地靠吃这些萝卜度日,他也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是他自己的了。说干就干,只见他关上身后的门,随即就踏上了去萝卜地的路。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绕过了地边仅有的一丛灌木,正准备到地里去时,他看到了为同样目的出门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长得怎样了。
刺猬看到野兔时友好地和他道了声早安,但野兔自以为是位不同寻常的绅士,表现得非常傲慢无礼,连刺猬的问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种很轻蔑的态度对刺猬说:“你怎么这么一大清早就在地边跑?”
“我在散步。”刺猬说。
“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干点更好的事吧。”刺猬听到这回答非常气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为大自然给了他一双短短的弯腿。
于是他对野兔说:“你以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场?”
“我正是这样认为的。”野兔说。“这个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我打赌如果我们赛跑,我一定会胜过你。”
刺猬说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对短短的腿。不过我倒很乐意,既然你有这种荒诞的想法,我们来赌点什么呢?”
野兔说道。“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
刺猬说道。“一言为定。”
野兔说。“来,击掌为证,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
“不,”刺猬说,“没必要这么急嘛,我还没吃过早饭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饭。半小时后我就会回来。”
于是刺猬离开了,野兔对这一切也很满意。在回家的路上刺猬想:“野兔仗着他的腿长,很得意,但我会设法胜过他的。他或许是个人物,但他却是个愚蠢透顶的家伙,他会为他所说的话招报应的。”
当他回到家时,他对自己的女人说:“老婆,快点穿好衣服,跟我到地里走一趟。”
“出了什么事?”他女人问道。
“我和野兔打了个赌,赌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我要和他赛跑,你也得到场。”
“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没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疯了,你怎么会想到要和野兔赛跑呢?”
“住嘴,你这女人,”刺猬叫道,“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猬的老婆拿他没办法,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得听他的。
于是他们一起上路了。刺猬告诉她的女人说:“现在听好我的话,你瞧,我会把这块地作为我们的赛跑路线,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们会从那头上跑下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呆在这畦的底下,当他到达你身旁那畦的终点线时,你就对他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他们到地里后,刺猬告诉他的女人该呆的地方,然后他就往头上走去。他到头上的时候,野兔已经在那儿了。“可以开始了吗?”野兔问道。
“当然,”刺猬说,“咱们一起跑。”说着,他们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准备好了。
野兔数:“一、二、三,跑。”然后就像一阵风似地冲下了这块地。但那只刺猬只跑了两三步远就蹲在了菜畦沟里,并安安静静地呆在了那儿。
当野兔全速冲到那头时,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野兔大吃一惊,十分奇怪。由于刺猬的女人长得和刺猬一样,他认为除了刺猬外没人会叫他。然而,野兔想:“这不公平。”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们得重新来一次。”
他又一次像风一样往前跑了,他看起来像是在飞。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静静地呆在那儿。当野兔跑到菜地的顶端时,刺猬就在那儿对他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
这下野兔可气坏了,叫道:“重跑一次,我们再来一次。”“没问题,”刺猬答道,“对我来说,你愿意跑多少次都行。”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总是奉陪着。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顶端时,刺猬和他的女人总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时,野兔再也跑不动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刺猬拿走了他赢的白兰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从菜畦里叫了出来,欢天喜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