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赤乌元年,百家姓时里还没有斯姓。斯姓是由“史”姓衍化而来,出自周大夫史佚之后。子孙遂以史为姓,原居京兆,并以为郡,其后一支定居鲁国嵫阳,至汉史诰,官仆射。其子史伟不满曹氏渡江南侵,约于兴丰二年(公元196年)自嵫阳徙家于现今东阳六石后里一带,家中有父母、老婆和儿子、媳妇、孙子等八人,史伟在吴国当廷尉。由于廷尉执法如山,刚正不阿,谁该杀谁不该杀,掌握着生杀大权。由于当时吴国律典甚严,被判极刑的较多。史廷尉感到杀人过滥,不利国家的长治久安。于是,他在法律尺度内,尽量从轻发落。www.tonghua5.com史廷尉为人正直,,美誉全国。但在掌握生杀大权之中,难免结下冤仇。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有一次,一个案子送到史廷尉处终审,史廷尉看了案子后,认为判得过重了,酌情减了刑期。谁知,原告凭着朝中有靠山,为泄私愤,从中大做文章,指控史廷尉徇情枉法,执法犯法,在孙权前告了御状。孙权大怒之下,将史伟判了死刑,下到了大牢里。
消息传回东阳史府,无异于晴天霹雳,家人哭的天昏地暗。廷尉夫人悲痛欲绝,心想老爷为国家江山,忠心耿耿,反而遭到小人的诬陷,皇帝却不分青红皂白,把老爷判为极刑,行将身首异处,这公理何在?在时,史伟的大儿子史从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对娘说:“事到如今,只有一个办法——”
廷尉夫人看见儿子有办法了,顿时眼睛一亮,止住眼泪,急忙问儿子“有何办法”,史从说:“我去给父代刑”。当时吴国的法律,父亲犯法,可以允许儿子顶替代刑的。娘一听此话,哭得更伤心了。说:“你去顶替父罪使不得啊!你和你爹在我心中是一样重要啊!”史从又说:“作为儿子孝顺父母是的,我长这么大了,也没有为父母做过一件孝敬之事,我……”娘打断儿子的话说:“儿啊,别说了……”娘一边说一边泪流满面。史从再三央求娘说:“我是长子,尽孝道是儿的本份。你们二老为我们子女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现在该享享清福啦”。就一扑通地跪在地上,嗑了三个响头,额头上鲜血直流,“娘,你多多保重,儿走了”。昂首挺胸,径直往外走去。
“不是老爷死,就要儿子亡,这一道劫难难道都无法避开吗?真是天杀我也”。廷尉夫人话未说完,就昏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