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有个儿子叫小罗克。
一天,小罗克想看书,他缠着罗克带他去书店。
罗克驾车带儿子去书店。罗克觉得爱看书是好事,是前程远大的前兆。罗克最怕儿子将来没出息,他做梦都想给名人当嫡亲爸爸。
书店里的书令人眼花缭乱,罗克历来钦佩作家,他觉得能随心所欲给文字编程序的人很了不起。
“我要那本,还要这本-还有那本...”小罗克开始点菜。
罗克是有求必应,慷慨解囊。
父与子满载而归。
罗克觉得瞧儿子看书是一种享受。
小罗克坐在沙发上,拿一本新买来的书,开始阅读。
啪!小罗克突然将书摔在地上。
“你-你这是干什么?”罗克吃惊地问儿子。
“没劲!”小罗克说。
“什么没劲?”罗克莫名其妙。
“写得没劲。”小罗克说,“这书是什么人写的?”
“当然是作家写的。”罗克说。
“出过书的都叫作家?”小罗克问。
“应该是吧。”罗克二乎。
“这种书就是出100本也不能算作家。”小罗克对着扔在地上的书做不屑一顾的表情。
罗克捡起被儿子枪毙的书,翻了翻,确实没劲。
小罗克又拿起一本书,只看了一页就扔了:“没劲!”
又毙了。
罗克捡起来再看,绝对没劲。
小罗克在20分钟内将买的所有书都判了死刑。罗克统统核准。
“我要看有意思的书!”小罗克喊。
罗克茫然不知所措。
小罗克闹。
罗克认为儿子不是胡闹。
“你写!”小罗克命令爸爸。
“我?写书?我只上过小学呀!”罗克红着脸对儿子说。
“写书和上学没关系!”小罗克说。
“为什么?”罗克睁大了眼睛。
“刚才我看了那几本书的作者简介,一水儿的大学毕业。大学生就这水平?”小罗克振振有辞,“前天晚上你给我编的句特有意思。你就照着那个样子写。”
“...”罗克还是犯怵,不敢答应。
小罗克不由分说将爸爸推到桌子旁边,强行塞给罗克一支笔,一摞纸:“现在就写!”
罗克的感觉是有歹徒用左轮枪逼着他当作家。
罗克历来认为写作是非常神圣的事,狼是不可能当作家的,他觉得即使他在梦中当作家也是对写作的亵渎。
但是罗克又非常爱儿子,为了儿子,他敢上九天揽月,敢下五洋捉鳖。
“豁出去了!”罗克一拍桌子,“还请天下各位作家多多原谅。”
罗克不懂写作,甚至没学过语法,他只知道儿子喜欢看什么样儿的书。
“儿子喜欢看什么我就写什么。”罗克拿定了主意。
罗克带着对不起全世界所有作家的犯罪感开始写作,小罗克坐在沙发里一边喝皮皮鲁矿泉水一边监督爸爸写作。
罗克写完了一篇小说。
“让我看。”小罗克迫不及待。
罗克红着脸给儿子看自己的处女作,他估计超不过五句话就得被儿子封杀。
奇迹出现了,小罗克的脸上呈现出阅读世界名著的痴迷表情。
罗克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罗克看完了爸爸的处女作。
“完了?”小罗克意犹未尽,“接着写,快!”
罗克只得又回到桌旁继续写,小罗克在一旁为他准备替换的钢笔。
罗克写完一段给儿子看一段,看完了再写,写完了再看。
太太招呼他们吃饭,小罗克以跳楼威胁说不吃。
罗克就这么一口气写了20万字,小罗克就这么一口气看了20万字。一直到罗克饿晕为止。
第二天早上,罗克一醒,小罗克就缠着他写作。罗克为了儿子只得再次披挂上阵,再次饿晕为止。
小罗克看罗克写的小说看得如痴如醉,手舞足蹈。
小罗克将爸爸软禁在家里给他写小说,足足一个星期不让罗克出门。
这天,太太向丈夫和儿子宣布家中储备金已成负数,罗克如果再不出去挣钱,下顿饭就要靠看电视上的食品广告充饥了。
“你可以卖版权。”小罗克对爸爸说。
“你说卖什么?”罗克没听明白。
“把你写的这些作品的出版权卖给出版社。”小罗克绝对有商业头脑。
“有人肯把我写的东西出书?”罗克不信。
“拒绝出版你作品的出版社是天下头号笨蛋。”小罗克说。
罗克在儿子的鼓励下在太太的嘲笑下抱着手稿硬着头皮走进一家出版社,那编辑只看了一页就拍案而起大叫“传世之作”,闻讯赶来的总编辑当即拍给罗克15万预付金。
罗克的书一出版就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头一名,且虎踞第一把交椅26个月不下。26个月中重印多达1697次。
罗克家的存款数字每分钟都在朝令人心潮澎湃的方向变化。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致函罗克,声称只要罗克同意放弃狼籍加入人籍,本届诺贝尔文学奖就姓罗了。
罗克坚决不干,复信说根比奖重要。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说这封信就能得诺贝尔奖。
一位特有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秘密写信向罗克讨教写作秘诀,罗克答复曰:“给你的孩子买最没意思的书,抛砖引玉。”
那作家就把自己的书给自己的孩子看,引诱孩子逼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