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人是凶手
萧小颜出门时没有带伞,为了躲过一场阵雨,她成了最后一个赶到“钱柜”的人。
喝下半杯惩罚性的金酒后,萧小颜窝进了长沙发的角落,埋头玩起了手机游戏。而三天前的噩耗似乎丝毫没有影响其他人玩乐的兴致,他们照旧撒欢喧哗,这是每周五晚雷打不动的老友会。
“喂!你丫是来玩手机的吗?”一个已经喝得眼泛红光的眼镜男冲萧小颜嚷道。萧小颜一言不发地收起手机,俯身拿起桌上装得最满的一只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其他人立马看出萧小颜的坏情绪,互相使个眼色,派对继续。
萧小颜自顾自地喝着未经调和的烈酒,味蕾有些麻木,她望着满屋子的人,又止不住想到了一周前的聚会。那天晚上,就是这同一群人庆祝了陈诚和曾琦从英国回归“组织”,大家乐不可支地起着哄,祝他们永浴爱河,谁会料到四天后陈诚就见了上帝呢?
萧小颜当然无法像其他人那样若无其事地玩闹,她跟曾琦的关系不一般,对曾琦突然失去爱人的痛苦也就更能感同身受了。只是当她试图陪在曾琦身边时,曾琦却委婉地拒绝了。
萧小颜正想得入神,有人用力推了她一把,“醒醒!手机叫你呢!”萧小颜这才发现膝上的麂皮包里有一小片绿光正闪个不停,她没来由地哆嗦了一下,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疾步走出了包间。
几分钟后,萧小颜面色凝重地推开了包间的门,对一屋吐着酒气的老同学宣布了又一个噩耗:“曾琦死了,他们说她跳楼了!”
曾琦与这个城市的交集不过区区三年大学时光。
大四那年,曾琦的母亲一心要将女儿送去国外镀一层海归的金,曾琦便百般不情愿地去了英国,留在这城市的维系只剩几个关系不错的大学同学,以及一段象牙塔生活的记忆。而陈诚和萧小颜无疑是这段记忆中最特别的两个人。
在曾琦的众多追求者中,陈诚绝对是最百折不挠的那一个,他甚至费尽心机地追随她去了伦敦。而萧小颜则是被曾琦视为知己的人,曾琦曾说,萧小颜是这世上最了解自己的人!可在她远赴英伦后,跟萧小颜的联系也渐渐稀疏了。
萧小颜没想到自己跟曾琦的最后一次会面竟是在太平间。
一个穿着隔离服的男人在萧小颜面前拉开了第二层冰柜,空气中的水蒸气瞬间液化成一层漂浮的白雾,萧小颜倒抽了一口气,不自觉地往后退了小半步。旁边的警察看了萧小颜一眼,问她是否还好,萧小颜点点头,警察便缓缓揭开了盖在尸体上的白布。
萧小颜费了很大劲才让自己站定,她屏住呼吸,快速扫了一眼尸体的脸,又快速收回了目光。女尸头部凹陷了大片,五官也有些扭曲,但萧小颜看清了她左眼睑上那颗小巧的泪痣,还有微微下坠的嘴角,她很确定,躺在冰柜中的人就是曾琦。
认尸的流程很快走完,萧小颜有些踉跄地来到了路口,酒意早被驱散殆尽。她抬手招了一辆出租车,正要上车,却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她回过头,看到一个穿着警服的年轻男人。 这是萧小颜第一次看到郑童穿警服的样子,一时没认出他来。郑童有些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尖,对萧小颜说道:“他俩的死,你也觉得有些蹊跷吧?”
郑童是萧小颜和曾琦同级的大学校友,毕业后他选了一条跟大多数同学不大一样的路:考取了公务员,做了警察。郑童和大学同学鲜有联络,但他跟曾琦算是有点特别的私交,因此也参加了不久前的聚会。而他所说的“蹊跷”,正是针对那次聚会上曾琦和陈诚各自说过的一句话。
那天,大部分人已经微醺时,不知是谁最先说起了“这辈子绝不会做的事情”,大家便纷纷响应,开始轮流说着各自的行事禁忌。轮到曾琦时,她似乎略微思考了几秒钟,很认真地说了句:“我绝不会殉情!”坐在曾琦旁边的陈诚立刻接过话头:“我绝不会为曾琦之外的人殉情!”
那个女人是凶手(2)
而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
陈诚在另一个女人家中过夜时,为保护那女人,被半夜入室的匪徒刺成了马蜂窝,当场殒命。
陈诚死后第三天,曾琦又从二十九楼纵身一跃,一命呜呼。
郑童苦笑着问萧小颜:“陈诚算是为曾琦之外的女人而死吧?曾琦这也算是殉情吧?”
萧小颜愣了一下,着实答不上来,她始终无法相信曾琦会自杀。
萧小颜见识过曾琦的冷静,即使是自己最敬爱的父亲去世,曾琦也很镇定,哀悼完便迅速回归常规生活。而在萧小颜的印象中,曾琦也不是个把男人视作全部的女人,陈诚的死应该不足以摧毁曾琦活下去的意志才对啊?可萧小颜又想不出对刚回国的曾琦而言,还有什么比陈诚意外身亡更大的打击。
萧小颜突然扭头问:“曾琦有没有可能不是自杀呢?”
郑童摇摇头说:“曾琦跳楼时是晚上11点多,当时对面楼有不少人在阳台上纳凉,等着看凌晨开球的一场重要球赛,至少有四个人声称自己目睹了曾琦跳楼的全过程。”
萧小颜不得不在曾琦是否自杀的问题上死心,恹恹道:“既然自杀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你还在纠结什么呢?”
“我也说不上来,可我总感觉曾琦和陈诚的死不是我们看上去那个样子,这种感觉特别强烈!”
“哦?男人的直觉?”萧小颜饶有兴味地望着郑童。
郑童思索良久道:“曾琦的自杀我暂时还说不出哪里不对劲,我想说的是,陈诚遇害的现场有些奇怪。”
三天前。那天异常闷热,即使到了凌晨也让人有种置身蒸笼的错觉。 大约凌晨两点,郑童随队赶到了现场,那是一个老旧小区里的两居室公寓,位于一号楼的502室。
两个高头大马的警察撞开502的门时,屋内没有开灯,郑童感到一阵穿堂风迎面吹过,他似乎闻到一阵不太明显的血腥味,止不住打了个寒战。 有人按开了一盏顶灯,出现在众警察面前的是个客厅,里面布满了非洲风味的小摆设和壁画。郑童随即也看到了那个躺在地上的男人,他就躺在厨房与客厅的交界处,腹部插着一把水果刀,旁边的冰箱门上还有零星的血迹。郑童的心脏猛烈地咯噔了一下,那男人的样子有点像陈诚!他强压内心忐忑,默不吭声地朝男人躺着的地方走了过去,当看清地上的脸时,他也确认了一个自己不大愿意承认的事实——陈诚死了。
郑童呆立在陈诚的尸体前,直到有队友上前拍了一下他的后背,他的心神才算回到了现场。郑童定定神,目光转向靠近主卧室门的墙角,有个女人正瘫坐在那儿。那女人手上握着一只手机,身体瑟瑟发抖,两腿不自然地分开,大腿内侧隐约可见两条长长的血印。郑童再环顾四周,屋里明显被人扫荡过,地上散落着各种本该待在桌上柜子上的物品。
一个女警来到了现场,开始安抚和询问瘫坐在墙角的女人,郑童和其他队友则开始在屋内搜寻凶手可能留下的蛛丝马迹。法医也在随后赶到,麻利地掏出仪器,开始测量陈诚的肝温。 十几分钟后,郑童来到了连着客厅的小阳台,他发现阳台护栏右端有被踩踏过的痕迹,便趴在护栏上向右探看,从这儿他能看到隔壁的阳台。隔壁的近端护栏上也有明显的踩踏痕迹,凶手似乎就是从此处翻墙入室的。 警察很快通过小区物业了解到,502隔壁的501室已经闲置数月,房主至今未找到合适的租客。郑童的一个队友又发现,501的门锁被人撬开,地上还留有新鲜木屑,门锁很明显刚被破坏不久。因此,一个合情合理的推断应运而生:凶手先撬开了501室的门锁,再从501的阳台翻入502,随后行凶。
回到警局后,郑童才得知那个被确认流产的女人叫李安妮,她是502室的租客。在李安妮被送往医院前,警察曾问及她与陈诚的关系,可她拒绝透露。考虑到李安妮糟糕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问话的警察也就没有追问下去了。
那个女人是凶手(3)
而根据李安妮并不算详尽的证词,警方还原了这样一个案发过程:
那天,陈诚在李安妮家过夜,案发前,他们已经睡下。李安妮睡到一半觉得口渴,便打开了手机的内置电筒,起身到厨房的饮水机前接水喝。她再走出厨房时,一个男人突然从黑暗中蹿出掐住了她的脖子,再把她的头按在地上,李安妮开始大声呼救,陈诚闻声从卧室冲了出来。那男人见家里还有别的人,便用力提起李安妮,把她狠狠推了出去,李安妮摔倒在地上,觉得小腹一阵剧痛,接着便昏了过去。当李安妮醒来时,家里已是一片狼藉,而陈诚也身中数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接到李安妮的报警电话后,警察很快赶到了现场。根据现场法医的鉴定,陈诚的死亡时间在警察赶到前两小时内。小区当日值班的老保安在证词中也提到,凌晨12点20左右,也就是警察赶到前约一小时四十分钟,他看到过一个身材高大,头戴鸭舌帽的男人从小区大门跑了出去,他出于警觉跟了上去,可那男人已经跑开很远,对其喊话也毫无回应。警探们认为,那个戴鸭舌帽的男人很可能就是杀死陈诚的凶手。
事后,李安妮发现自己和陈诚的钱包,以及梳妆台上的首饰都不见了,现场取证的结果与李安妮的证词也通通吻合。于是,警方很快将该案件定性为:入室抢劫行凶。而案发时的状况很混乱,加上屋内光线有限,李安妮并没有看清凶手的样貌,这也增加了破案的难度,那个穷凶极恶的家伙依然在逃。
可是,让郑童感觉奇怪的地方又是什么呢?
郑童告诉萧小颜,他赶到现场时,除了大门,那套老公寓里的所有门窗都敞开着,所有窗帘也都拉到了两旁。按照常理,上床睡觉前不是应该把窗帘都拉上吗?而且案发时已经夜深人静,李安妮家又门户大开,楼上楼下的住户竟然都没有听到一点动静。
萧小颜问郑童:“所以,你在怀疑什么呢?”
郑童表情严肃地说:“李安妮。”
在目前这样的案件高发期,对于陈诚和曾琦的案子,警局似乎并没有深入查下去的打算,这让郑童十分沮丧。不甘心的郑童只好拉来同样不甘心的萧小颜,邀她跟自己一起挖掘两个老友送命的真相。
关于陈诚的案件,郑童把一切疑惑都集中在了本案的“幸存者”李安妮身上。可萧小颜还无法完全认同郑童仅凭直觉做出的判断,最起码,她得亲自跟李安妮见上一面。
萧小颜主动联系了李安妮,她们的第一次碰面约在步行街入口处的星巴克。
萧小颜到星巴克时,李安妮还未现身,她便先点了杯拿铁,挑了个靠玻璃墙的位置坐下来,暗自琢磨着郑童提到的另一种可能性——如果陈诚的死是有预谋的。
如果已有身孕的李安妮无法接受陈诚和曾琦即将结婚的事实,从而对陈诚起了杀心呢?她有没有可能把陈诚引到家中,再打开家里所有门窗,等着约好的“匪徒”入室杀掉陈诚呢?
那么,假设警方看到的现场是一个刻意制造的虚假现场——
根据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警察赶到现场时陈诚死了不超过两小时,而老保安撞见逃跑的凶手时,是警察赶到前约一小时四十分钟。也就是说,除去从凶案现场到保安室所花费的时间,凶手从杀死陈诚到逃跑,中间只有最多十分钟可以利用,他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擦掉自己留在现场的所有指纹,并摆出一个尚未发现破绽的“入室抢劫”的现场呢?
当然,如果李安妮是同谋,在警察赶到前,她是有一段时间可以布置现场的。可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李安妮受伤流产也是凶案现场的一部分啊!她总不能把自己打到流产吧?就算是苦肉计,这个环节也只能由凶手来完成,且只能在杀死陈诚之后完成。如果凶手杀了陈诚,再伤了李安妮后迅速逃走,受伤的李安妮有能力独自制造一个虚假现场吗?当然没有!
那个女人是凶手(4)
因此,不管李安妮是否同谋,不管她是否参与“虚假现场”的制造,制造现场的时间只可能在陈诚死亡到凶手逃跑这短暂的空当里,前面已经说过,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萧小颜有些无力地摇了摇头,在心里推翻了郑童的假设,但她必须承认,郑童提到的可疑之处也很值得考虑。
敞开窗帘睡觉?这还可以勉强理解为不太常见的个人习惯。可上下邻里对命案发生的过程浑然不觉该怎么解释呢?夜深入静时,凶手在门户大开的屋子里两次伤人,这动静得有多明显啊?萧小颜觉得十分匪夷所思。
正经历一场激烈的头脑风暴时,萧小颜耳边传来一个略显低沉的女声:“请问,是萧小姐吗?”
站在萧小颜面前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女人,很瘦小,二十出头的样子,扎着利落的马尾,脸上有些不易察觉的雀斑。这女人算不上漂亮,却让人一见难忘。
女人在萧小颜对面坐了下来,爽朗地自介道:“我是李安妮。”
“萧小颜。”
李安妮笑着说:“你是曾琦的好友,想必也猜得出我跟陈诚的关系吧?”她在此处停了下来,又抿抿嘴说,“你现在可以兴师问罪了!”
萧小颜愣了一下,一脸和善道:“那我就不客气了!你跟陈诚……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大半年前吧,那时候我只当他是床伴,我也没想到会真的喜欢上这男人,”李安妮苦笑,“虽然我知道他心里装的是曾琦。”
“你知道他跟曾琦的关系?”
“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刚到英国不久我们就认识了,其实我认识曾琦的时间比认识他更长一点呢!我知道他一直苦追曾琦却没法得手,正因为在曾琦那里受挫,他才会跟我搞到一起嘛!”
“你不介意?”萧小颜问。
李安妮摇摇头:“不,不介意。”她很洋派地耸了耸肩,“其实,我跟陈诚是什么关系,曾琦都了解吧!只是大家心照不宣罢了!再说,曾琦也没你想的那么在意陈诚,在英国,让她在意的事多着呢!”
李安妮的回答让萧小颜有些诧异,她喝了一大口咖啡,过了差不多半分钟才又问道:“你知道陈诚和曾琦为何突然回国吗?”
“我比他们先回国一个多月,不太清楚英国发生了什么。”
“我能问问,你怀的孩子……是陈诚的吗?”
李安妮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黯然道:“不然还能是谁的?!”
萧小颜立即察觉自己触及了李安妮的痛处,赶忙道歉。李安妮却很豁达,笑道:“没关系,我只是觉得遗憾,对曾琦也是。”
“你觉得曾琦跳楼是为了陈诚吗?”
李安妮抬眼望着萧小颜,郑重其事地说:“我看不出别的理由。”
跟李安妮见过面后,萧小颜也有了自己的直觉。李安妮与陈诚的死是否存在更隐晦的联系,萧小颜不敢妄断,但从李安妮说起曾琦时的神态和语调中,萧小颜感觉她隐藏了很多微妙的细节。
就在见过李安妮的第二天,萧小颜接到了曾母的电话,这通电话也让她了解到一个意料之外的状况。
曾母想尽快回成都下葬曾琦的骨灰,便拜托萧小颜帮忙处理曾琦在这里的公寓。萧小颜本以为那套公寓是曾琦暂时租下的,怎料曾琦在回国前便已通过中介买下了它,且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曾母说,那套公寓自己并没有出钱,所以希望公寓转手后,把房款捐给曾琦在这城市就读过三年的大学。
萧小颜很纳闷,曾琦的公寓位于临海的高级社区,里面的装潢和家具也都是现成的高级货,作为一套万事俱备的全新二手房,市值绝不会低于三百万,她哪来这么多钱一次性付清房款?难道她在英国发了财?为何从未听她提起过呢?
那个女人是凶手(5)
萧小颜忍不住想到“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老话,可转念又使劲把这句话挤出了大脑。说实话,如果可以选择,萧小颜宁可曾琦的死关乎情,而非财。
同一天傍晚,萧小颜从一个物业管理中心取走了曾母包在纸盒子里的钥匙和房产证。
郑童陪萧小颜来到了曾琦的公寓,这是陈诚和曾琦死前最后住过的地方。曾琦死后,除了警察和曾母分别来过一次,便不再有人光顾过这里,屋内的一切基本保持着曾琦死前的样子。
“郑童!你进来一下!”萧小颜在曾琦的卧室里叫道。
郑童走到卧室的大床前,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本护照,一张航空公司的订票卡片,还有一个便签本,便签本最上面一页写着两行字:
起飞:6.2,3:45pm!!!
Premier Inn BSth Road!!!
“曾琦的护照在这里,她显然还订了机票,应该是6月2号下午起飞的航班,看样子准备出国呢!”萧小颜说道。
郑童皱着眉头:“可曾琦跳楼的时间是6月1号晚上。”
萧小颜不语。
郑童盯着便签,接着说:“这里写的‘Premier Inn Bath Road’看上去像个酒店,我马上上网查一下!”
郑童很快用手机搜到了相关信息,“Rerrier Inn”是伦敦希思罗机场附近的一个酒店。“伦敦是她计划的目的地?”郑童不解道,“为何会在陈诚死后第三天回英国呢?”
萧小颜晃动着便签本:“我现在关心的是,如果曾琦计划去死,怎么会订一张第二天飞伦敦的机票?” “机票也可能是她有自杀的打算前就订好了。”郑童道出另一种可能性。
萧小颜激动地反驳道:“别人有可能,曾琦绝不可能!她可是最恪守计划的摩羯座!没那么多‘临时起意’!”
郑童无奈地笑笑,他虽不信星座,心里却跟萧小颜的感觉很相似,从一开始便不相信曾琦会自杀。
二人继续在曾琦家中捣腾,希望可以找到更多证明她并非自杀的证据——还真有了意外的收获。
他们从客房小床的暗柜里翻出了一摞十分可疑的英文信件。从邮戳的日期可以得知,这些信是曾琦离开英国前收到的,它们都是从布里斯托寄往曾琦当时在伦敦的地址。这些信件或者更像从一本日记上扯下来的若干页,一页日记便是一封信,当然,每页日记的背面还有些更值得注意的东西。
萧小颜仔细看着每一封信,喃喃自语道:“这些信的正面很像某个男人为曾琦写的既深情又消极的日记呢!可背面又像他后来加上去的恶毒恐吓!”
郑童点头道:“嗯,正反两面的字迹看上去属于同一个人。”
萧小颜和郑童仔细阅读了每一封信,他们发现,那些日记的日期全部在今年二月之内,而曾琦是在四月和五月上旬陆续收到这些信件的。
萧小颜若有所思道:“曾琦和陈诚回国的时间是5月仃号,难道这些恐吓信是他们突然回国的原因?”
“等一下,那里好像还有一封信!”郑童指着打开的暗柜说道。
萧小颜这才看到,平铺在暗柜底部的英文报纸下露出了信封的一小角。她拿起那封信:“也是从布里斯托发出的!邮戳时间是5月16号,这应该是曾琦回国前收到的最后一封信。”
这是一封足以令萧小颜和郑童瞠目结舌的信件,它依旧是某个男人写下的一页日记,可它背面的文字则像一则预告,精准地预告了陈诚和曾琦的惨死。
(注:上文提到的信件原文为英文,以下为翻译后的版本。)
信件正面:
3月4日,2012,周日 晴
杰克一整天都在抱怨利物浦输了球,我他妈真是受够了!利物浦上次赢球都得去翻历史书了吧!瞧,我这种时候还能谈论足球,这可真是不可思议呀!我已经半年多不看超级联赛了,应付我那吸血鬼一样的老妈和跟琦好好恋爱这两件事已经快成我生活的全部了,我已经自顾不暇了,哪来多余的力气关注其他破事儿呢?!
那个女人是凶手(6)
老妈已经下了最后通牒,她要我回布里斯托和那个看上去重200磅的女人结婚!她说她要将我软禁起来,还说要起诉琦骚扰我们家的人,申请禁令禁止她靠近我,我真的很担心,因为这个老巫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相信她做得出来!瞧瞧可怜的老巴顿就知道了!
昨天我很绝望,我真的很想爬到夏德大厦最高那一层,然后从他妈的300多米的地方跳下去!我问琦是否愿意跟我殉情,她却说:听着,我爱你,可我永不为你殉情!那样对我的父母不公平!我不会命令你做任何事,可就算为了我,请你不要做蠢事!
谁说不是呢?不公平。可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呀!我爱琦,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可这一次,我必须得违背她的意愿,以我的方式来解决这一切!
我已经忍受得太久了,我必须做出反击,或许就在明天!
信件背面:
水性杨花的婊子!
你以为甩得开我吗?不!我怎么可能让你拿着我的钱跟别的男人双宿双飞?我不会让你称心如意的!你知道我在哪里!你也知道我一直在那里盯着你!
你以为不回应就可以了事吗?你他妈真是太天真了!知道吗?我开始同情你了!你不知道自己死期快到了吧?让我来告诉你吧!血色将至!你的男人将会被乱刀砍死,而你会从高空坠落,死得血肉模糊!
哈哈哈哈!快祈祷吧,贱人!
永远盯着你的
这封信透露的信息实在太多。萧小颜想着,原来曾琦在聚会上说的“我绝不会殉情”也是有由头的啊!她还想到李安妮说过的一句话,“在英国,让她在意的事情多着呢!”
李安妮所说的让曾琦在意的事是什么呢?跟这个神秘的A有关吗?
从A的日记和恐吓中不难看出,短短一个月,A对曾琦的态度发生了180。的转变,可这一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呢?A的信中还提到了钱,难道曾琦用来买高级公寓的钱就是A的?莫非,曾琦卷走了A的钱,再和陈诚一起逃离了英国?
想到此处,萧小颜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不对!这不可能!曾琦怎么可能是这种女人!这时,一旁的郑童开口道:“也许我们该查一查曾琦在英国的收入状况!”
萧小颜激动地冲他叫嚷:“难道你怀疑曾琦的钱不干净!”
郑童做了一个让萧小颜冷静下来的手势,语重心长地对她说:“根据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曾琦确实很可疑,就算是为了打消这些疑虑,就算是为曾琦正名,我们也必须弄清几件事:第一,A到底是谁?第二,A在3月4日后到底干了什么?第三,曾琦离开A的原因是什么,是否跟陈诚有关?最后,曾琦到底有没有用不正当手段得到A的钱?”他停顿了一下,“而我在想,也许有一个人可以给我们些答案……”
不等郑童说完,萧小颜嘴里已经吐出了三个字:“李安妮!”
萧小颜再见到李安妮时,是在李安妮的工作室,那是个打点得十足非洲风的小单间,跟李安妮之前居住的公寓在同一个小区。
李安妮来开门时,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宽大的人造革围裙,手上拿着一支颜料未干的油画笔,她很礼貌地把萧小颜请进了门。萧小颜环顾了一圈,注意到单间的角落里摆了一张单人床,因为色调和风格跟四周格格不入,这张床显得很突兀。
应该是临时加进来的一张床,萧小颜想着,看来李安妮在陈诚的命案后便住到这里来了。
“我没打扰你吧?”萧小颜问道。
“没关系,就是几个要上色的罐子,随时都可以搞定。”李安妮边说边收拾工作台上的颜料和工具。
萧小颜已经打听过,李安妮经营着一家手工定制非洲饰品和瓷器的网店,偶尔也卖一些自己临摹的世界名画,时间上确实比较自由。她有些拘谨地站在屋子中央,客套地应和着:“能自己支配时间挺好呢!”
那个女人是凶手(7)
李安妮一屁股坐在地上的藤垫上,指了指另一个藤垫,示意萧小颜坐下来。她笑着说:“中国人都喜欢拐弯抹角呢!有什么问题干吗不直接问呢?”
萧小颜尴尬地笑道:“你不也是中国人吗?好了,我看我还是直话直说吧!你认识曾琦之前的男朋友吗?我是说,陈诚之前的。”
李安妮收起玩世不恭的笑,表情严肃地答道:“算不上认识,但听过一些关于他的传闻。”
“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安妮一脸鄙夷地说道:“什么样的人?暴发户的儿子呗!是个娘娘腔!”她似乎意识到自己对一个并不熟悉的人评价过于刻薄,又补充道,“原谅我说话不好听,我听到的传闻就是如此。”
“知道曾琦跟他是怎么分的手吗?”
“不知道细节,不过跟陈诚死皮赖脸的追求肯定有点儿关系吧!”
“听说曾琦从他那里得到了不少钱,这是真的吗?”萧小颜试探性地问道。
李安妮愣了一下,说:“这我可不清楚,但我知道那娘娘腔挺有钱的。”她猛地站起身,不小心掀翻了桌沿处的颜料碗,普蓝色的颜料撒得整个手臂都是。李安妮用英语骂了一句脏话,匆匆跑进了洗手间。
萧小颜听到洗手间里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过了好几分钟李安妮才从里面出来,连声说着抱歉,又坐回萧小颜对面。萧小颜不死心地又追问了几个关于曾琦前男友的问题,李安妮的回答都没有太多参考价值,萧小颜只好告辞。
走出李安妮的工作室后,萧小颜一直在想,对于曾琦的前男友,李安妮表现出了过于明显的厌恶,对一个“算不上认识”的人,她似乎倾注了太多的个人情绪呢!萧小颜埋着头走到了小区门口,面前是一条横在眼前的狭窄小道,往左往右都可以通往主干道,萧小颜选择了右边的路。当她往右走到第一个转角处时,后脑勺突然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她听到有女人在大叫,还有砖块落地的声音,然后,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倒了下去……
郑童从医院回到家后,澡也没洗便一头扎到了床上。萧小颜只是不太严重的脑震荡,这让他暂时放下了心,却也止不住后怕。若不是那中年女人刚好走到小区门口,萧小颜现在躺的地方很可能就不是病房,而是殓房了。
在警局时,那个中年女人表情夸张地对郑童说:“最近这一带乱得很呀!已经有好几个女人遇到抢劫犯啦!那姑娘算是幸运了,只丢了包,受了点轻伤,我那时要是没走出来,那坏东西指不准还会对姑娘下什么狠手呢!可惜没看清他模样……”
郑童也听说了关于抢劫犯的传言,据说李安妮小区那一带最近不太平,发生了好几起蒙面抢劫夜归女性的案件。可据他从网上查来的信息,那蒙面劫匪都是手持匕首来威胁受害者的,目前还没有实质性伤人的报告,用砖块伤人还是第一桩,在大白天作案也是首次。
萧小颜遇袭真的是没有针对性的抢劫伤人事件吗?郑童并不这样觉得。
刚对老友的死有了点突破性发现,萧小颜就遇袭了,这让郑童自然而然想到了另一层因果关系。他认为对萧小颜下黑手的人很可能跟陈诚、曾琦的案子有关联。
郑童考虑过李安妮尾随萧小颜作案的可能性,可那中年女人又坚称自己看到了歹徒的背影,并很肯定地说那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郑童对李安妮的怀疑只好作罢。
第二天,郑童在医院住院部楼下见到了萧小颜,她头上包了扎扎实实一圈纱布,坐在花坛的大理石台子上。
萧小颜一见到郑童便问:“你怎么想?”
郑童瘪瘪嘴:“怎么想?有人提前半个月道出了陈诚和曾琦的死法,我们从这方向一调查你就被偷袭,这不是很明显吗?” “嗯,那个不愿露面的人似乎很怕我跟李安妮接上头呢!”
那个女人是凶手(8)
郑童意味深长地笑道:“也可能是李安妮自己怕你找上她呢!”
“哥们儿,你对李安妮够执著呀!”萧小颜有些无奈地笑着,“你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谈不上依据,就是第一眼看那女人就觉得她绝非善物。”
萧小颜正要反驳,郑童的手机响了。接完电话后,郑童也暂时放下了对李安妮的成见,他脸上还残留几分惊愕,恍惚地喃喃道:“已经找到了杀陈诚的凶手,但是一小时前,他死了。”
这天上午,一个横穿马路的中年男人被一辆高速驶过的蓝色福克斯撞飞,中年男人当场毙命,肇事司机逃逸,现场的两个目击者都没有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而后,警察赶到了现场,他们没有从中年男人身上找到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证件,却从他肩上的旅行包里翻出了李安妮和陈诚的钱包,里面的卡和证件都在,但已经没有大面额的现金。旅行包里还有一些首饰,其中包括李安妮提到过的一条钻石吊坠的名牌项链。于是,警方立刻把这男人定为陈诚命案的第一嫌疑人,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李安妮。
郑童在警局见到李安妮时已经是晚上,李安妮从法医的手术台前认完尸刚过来,她准备接受警方新一轮的问询。郑童自告奋勇揽下了为李安妮录口供的活。
郑童走进小房间时并没有抬头看李安妮一眼,他低着头径直坐到了她的对面,面无表情地摊开记录簿,开门见山道:“你已经看清尸体了吧?”
李安妮平静地回答:“看清了,就是他。”
郑童猛地抬头盯着李安妮:“为什么这么肯定?你上次不是说案发时没有看清嫌犯的样子吗?”
李安妮打量着郑童,答非所问:“你是陈诚的朋友吧?我听萧小姐提过你。”
“我谁都不是,只是个警察,请你配合点儿!”
“不好意思,有点儿走神。那我就再说一遍吧,我很确定,杀陈诚的就是那男人!那天屋里黑,我确实没看清他长什么样子,但身高、体型我基本能判断出来,除了这个,我要说的是,那天行凶的人和今天被撞死的人有个共同点,他们的右手虎口处都有条很明显的刀疤,这总不会是巧合吧?”
“刀疤?这么明显的特征前两次录口供怎么没听你提过?”
李安妮往后倒在椅背上,长吁了一口气道:“第一次录口供时我刚从杀人现场出来,惊魂未定,口供里漏掉一些细节不是很正常吗?至于第二次录口供,我已经拼命去想命案发生时的每一个环节了,可人的大脑有时候真的很奇怪,越是突出的东西越容易忽略,难道你没有拿着一件东西还四处找它的经历吗?”她咬了咬下唇,“我当时已经努力回忆了,也把想到的全都告诉了你们,你要知道,当时我失去陈诚和孩子的悲痛还客观存在,被迫回想案发过程,对我来说并不轻松!”
李安妮回答得不卑不亢,条理清晰,可她的回答远不能消除郑童的满心疑惑。站在警察的立场,郑童没有在个别问题上纠缠下去,他循规蹈矩地录完了李安妮的口供,却在心里默默盘算着自己和萧小颜私下调查的下一个人手点。
当郑童心事重重地走出警局大门时,李安妮突然站到了他面前,笑容可掬地说:“听我说两句如何?”
郑童愣了一下,漠然道:“你说。”
“我知道从一开始,也许是站在曾琦朋友的立场,你一直看我不顺眼,并且对我有所怀疑,但我还是想给你些诚心诚意的忠告。”她用一种近乎恳求的眼神看着郑童,“请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陈诚和曾琦的死与我无关!我是恨他们,但我希望你明白,我当时还怀着陈诚的孩子,我对他倾注的感情远胜于仇恨,即使我觉得他亏欠我许多,也从没想过干掉他!你也见过那个凶案现场,见过我当时的惨状,我怎么可能在那种状况下伤害陈诚?我还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女人都不会以牺牲肚子里的孩子为代价,串通别人去杀人!更何况那个人还是自己还爱着的,肚子里孩子的父亲!对于曾琦,我很抱歉,可她的自杀并不是我造成的!”
那个女人是凶手(9)
李安妮说完便转身走开了,郑童望着她的背影,脑子陷入了一片混乱。
一直到第三天,仍没有家属前来认领那个疑似杀人犯的遗体,他在警察的记录中依旧是个“无名氏”。而逃逸的司机在车祸发生一天后选择了投案自首。让人意外的是,前来投案的司机竟是个外籍人士,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白种男人。
郑童是在审讯室见到他的,当时在郑童脑子里打转的,全是那些在曾琦家里找到的恐吓信。这个搞出车祸的老外会是“A”吗?
“你说他叫什么?”萧小颜激动地问郑童。
“尼可拉斯·阿尔伯特·韦伯。”郑童又重复了一遍。
“中间名的首字母是A!有没有可能这个人就是给曾琦写信的A呢?他先买通那凶手干掉陈诚和曾琦,现在为了绝后患就杀人灭口!”
郑童摇了摇头:“我也这样考虑过,所以去查了这老外的资料。他是个美国人,现居芝加哥,到这儿持的是旅游签证,原计划明天就回美国。从他的生活履历来看,跟布里斯托没有任何交集,跟曾琦、陈诚,或者李安妮也找不到任何交集,而且他只是个电器公司的小员工,没什么钱。综合这些因素看起来,他是A的可能性十分小。”
萧小颜脸上流露出显而易见的失望:“难道这人真是个点儿背撞死杀人犯的游客?”
“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萧小颜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不再说话。
两人沉默了许久,萧小颜突然又抬起头道:“对了,我差点忘了跟你说一件事!我已经拜托了一个在英国的朋友,让他帮忙查一下曾琦在英国的经济来源。”
郑童有些意外,打趣道:“你不是不准我怀疑这个吗?您这又是怎么了?”
萧小颜瘪瘪嘴:“你别误会!我可没怀疑曾琦行为不端!她那么聪明伶俐,大可以正正经经赚到银两,但从A的信里也看得出,曾琦跟A似乎有点经济纠葛,我是想,查曾琦的经济来源也许可以顺藤摸瓜挖出那个神秘的A。”她的神情渐渐变得严肃,“我不相信预言、巧合之类的东西,没人能准确预测两个健康大活人会怎么死掉,除非他一早就想好了要制造两起谋杀!”
郑童附和道:“你说得没错,我也不相信巧合!我不信陈诚、曾琦的死与A在恐吓信里提到的死法是巧合,也不信老外撞死疑似杀人犯是巧合。总之,撞死人的老外我会再查,英国那边的消息你跟着点儿,我有预感,咱们这次的方向走对了!”
郑童刚坐下,就被一个法医处的同事神神秘秘地拉到了大办公室的角落里。法医同事小声问:“不久前死的那个陈诚是你朋友吧?”
郑童一脸茫然道:“嗯,是我朋友,怎么了?”
法医无奈地叹了口气:“我跟你说,最近局里堆的案子多,大伙儿都希望案子能早点儿结,特别是像陈诚案这种人证物证确凿,凶手又在手上的。”
“所以?”
“我发现那个被撞死的杀人凶手有点儿问题,去跟局里提了,可大家貌似热情不高。我知道你跟死的那个陈诚关系不—般,所以就想,也许……”
郑童急切地问道:“那人有什么问题?”
“那人的尸体送来时,除了车祸中蹭上的血迹和尘土,衣服和头发其实都很干净,口腔里还有牙膏的残留物,应该刚洗过澡,刷过牙。可是我发现他的牙齿状况很糟糕,口腔异味很重,牙齿很黄,有龋齿问题,牙釉质损坏相当严重。”
“什么意思?”
法医解释道:“意思是他长年不刷牙,”他表情严肃地盯着郑童,“这不是有点奇怪吗?他衣装整洁,却长年不清洁口腔,在死前又破天荒刷了一次牙……其实就是这么一个小情况,好了,我先回去了,别太在意!”法医拍了拍郑童的肩膀便离开了。
那个女人是凶手(10)
郑童大脑里的引擎已经被法医带来的信息发动起来,此时开始疯转。他思索着,一个有正常社交的人一定不可能长年不刷牙,所以无名氏有可能是一个离群索居的人,可即使离群索居,能长年忍受口腔异味和蛀牙的人也不会多!而且,一个没有刷牙习惯的人,为何会突然想起要刷一次牙呢?
郑童越来越不觉得无名氏的车祸是一场意外,电光火石间,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性,便转身直奔证物室。
郑童对无名氏身份的猜想很快便被印证了。
郑童拿着无名氏的照片来到了车祸发生的地点,这个地方离李安妮住的小区比他想象的更近。郑童拿着照片四处询问路人,大家都摇头表示不认识,一直问到第九个人,那人对着照片瞧了又瞧,最后才有些犹豫地说:“这人看着挺像一个在这一带走动的流浪汉啊,前几天还见他在一个垃圾堆旁边转悠呢!不过我也不太确定。”
流浪汉?这似乎可以解释无名氏长年不刷牙的问题了。
可流浪汉怎么会突然洗漱一新,还换上了光鲜的衣服呢?这些衣服是用从李安妮家抢来的钱买的吗?不对!前几天还有人看他在捡垃圾啊!他手里不是早就有钱了吗?为何还去捡垃圾?
话说,他真是入室抢劫,并杀死陈诚的凶手吗?
郑童的脑子被各种问号填满。突然,他的思路又一下跳转到那个到警局自首的尼可拉斯。
那真是一场车祸,而不是蓄意谋杀吗?
郑童大胆猜想着,如果那是一场谋杀,它跟陈诚、曾琦的死有没有直接关联呢?当这个念头蹿进大脑时,郑童想到了一个或许对这一连串案件更有启发意义的线索!
郑童翻看过尼可拉斯的护照,他还隐约记得尼可拉斯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通过出入境记录可以得知,尼可拉斯前两年曾频繁穿梭于非洲各国。而说到非洲,郑童自然而然又想到了另一个人——把家和工作室都装点得非洲味十足的李安妮!
案情跌宕了若干次后,问题又回到了李安妮身上,连萧小颜都要对郑童那“男人的直觉”刮目相看了。
萧小颜面对着电脑屏幕,对站在身后的郑童说着:“尼可拉斯去过的那几个非洲小国,对游客来说都挺偏门的,我刚刚查了一下,这几个小国在探险家的行程里倒是香饽饽!另外,尼可拉斯去那几个国家的时间比较集中,似乎是同一次行程,也许是一次有组织的探险活动呢。”
郑童点头:“嗯,你以这几小国的英文名为关键字,搜索—下试试看!”
萧小颜在搜索引擎里输入了一连串拗口的英文国名,搜索结果里果然有他们感兴趣的条目。萧小颜点进了排在第一栏的境外网站,在该网站的公告页面里,他们发现了一个发布于两年多以前的帖子,它是一则征集探险同伴的通告。在主贴下方的留言中,有人发了一张探险人员的大合照,尼可拉斯和李安妮也在其中!
尼可拉斯和李安妮认识。而他撞死的人碰巧是到李安妮家抢劫行凶的嫌疑犯!这就让人对这起车祸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而尼可拉斯隐瞒自己和李安妮认识的事实,也让他变得更加可疑了。
尼可拉斯再次被请到了警察局。
“来说说你和李安妮的关系吧!”郑童对笑得不太自然的尼可拉斯说道。
翻译把郑童的意思传达给尼可拉斯后,他呵呵笑了两声,说:“大约两年前,我跟安妮加入了同一个网友自发组织的探险队,在一次洞穴探险中,我差点挂掉。那时安妮本可以轻松逃生,可她留下来救了我,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很钦佩她!”他犹豫了一下,问道,“这与我们现在要谈的案件有关系吗?”
“原来是患难之交!你是个有恩必报的人吧?”
“当然。”
“你愿意为李安妮做任何事?”
“你最终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尼可拉斯摆出了转守为攻的姿态。
那个女人是凶手(17)
郑童凭借推理还原了一个狡猾的杀人过程:
那天,李安妮来到了曾琦家,而曾琦知道她是安东尼的妹妹,便毫无戒心地让她进了屋。
她们一起喝了咖啡(警察赶到时发现客厅的茶几上有一只还剩了小半杯咖啡的杯子),李安妮趁曾琦不备,用乙醚一类的药物迷晕了她(也可能是某种不知名的非洲迷药,李安妮的工作室里就有一个用来装各种非洲草药和香烛的柜子)。
随后,李安妮来到了阳台,选了正对阳台大门的一块有机玻璃,拧开了用来固定它的四个角上的螺丝,再把那块玻璃靠在一侧。
护栏本来就是透明的,在光线昏暗的晚上,视力正常的人隔着一段距离看过去,也可能察觉不出缺了一块,更何况是有800度近视的曾琦?!
李安妮从昏睡的曾琦鼻梁上取下眼镜,随手放进了衣兜,再把曾琦的手机放在曾琦身上。
那天晚上下过一场阵雨,气温还算凉爽,李安妮—定也注意到对面楼的阳台上有几个纳凉的男人,这对她来说是件好事。她默默地躲到了房间的某个角落里,等着一个最合适的时机。
一直等到曾琦有苏醒的迹象时,李安妮掏出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曾琦在朦胧中按下了接听键,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没有戴着眼镜。李安妮在电话那头引诱曾琦走向阳台,引诱她一直朝前走,直到走出了阳台。
曾琦坠楼后,楼下顿时一片混乱,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地面,李安妮则从黑暗中走出来,迅速还原护栏,离开了曾琦的公寓,再从安全通道逃离。
李安妮是可以做到这一切的!多年探险经历赋予她的绝佳心理素质,在这个过程中势必起到了不小作用。
而关于这个案件的目击者,郑童说:“曾琦家在29楼,而那几个声称看到曾琦跳楼的人都在更矮的楼层,加上光线并不算好,他们或许看到了曾琦坠楼,也可以确定她没有受到任何外力,但她是怎么掉下去的,那几个目击者应该看得并不清楚。他们在给警方的证词中很可能加入了自己惯性思维下做出的判断……”
李安妮最后还是被捕了,而能让她束手就擒,靠的自然不仅是推理。 平心而论,李安妮杀曾琦的计划已经堪称完美了,可狡猾如她,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在曾琦家时,李安妮洗净并放回了自己用过的咖啡杯,擦掉了留在曾琦家的所有指纹,带走了拧开护栏的螺丝刀,却唯独忘了把曾琦的眼镜放回眼镜盒。
李安妮跑到楼下时,发现曾琦的眼镜还在自己的衣兜里,而小区外已经传来了警笛声,也许因为慌乱,她竟把眼镜随手扔进了旁边的花坛。
几天后,小区的环卫工人在花坛里发现了眼镜,便交到了物业管理处,到了警局的鉴证科,郑童的同事很快便发现上面布满了李安妮的指纹……
郑童的几个同事在机场截下了正准备离开的李安妮。
当警察为自己戴上手铐时,李安妮一句也没有辩解。当她在警局看到郑童时,只悠悠地说了一句:“Hi,我们果然又见面了。”